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安徽省政府采購公告
數據對接工作的通知
皖財購函〔2024〕64號
各市財政局,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信息查詢使用便利度的通知》(財辦庫〔2024〕30號)和《關于印發(fā)〈中國政府采購網數據接口規(guī)范(V1.0)〉的通知》(財信〔2024〕8號),安徽省政府采購網需在4月1日前,完成與中國政府采購網的公告數據對接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因考慮到各市系統開發(fā)時間緊的實際情況,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處與省發(fā)展改革委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共同商定,4月1日起,暫時由安徽省政府采購網對原公告接口推送來的公告數據做統一處理,以滿足中國政府采購網的推送要求。為預留充分的開發(fā)時間,4月15日起,請各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根據《安徽省地市門戶系統公告接口規(guī)范文檔(V4.4)》(附件1)開展接口開發(fā)及聯調工作;請使用第三方系統開展分散不進場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根據《“徽采云”電子交易系統與安徽省代理機構系統對接說明-v1.12》(附件2)開展接口開發(fā)及聯調工作。4月30日起,各市將按新公告接口統一上線,并將公告信息推送至安徽省政府采購網。
政府采購公告數據對接工作是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和采購效率,全面落實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政策要求的重要舉措,各市財政局要做好組織協調,推動聯調工作按預定時間完成,并確保轄區(qū)內政府采購公告推送格式及推送內容準確、規(guī)范。
附件:1.安徽省地市門戶系統公告接口規(guī)范文檔(V4.4).docx
2.“徽采云”電子交易系統與安徽省代理機構系統對接說明-v1.12.docx
安徽省財政廳
2024年3月29日